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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台湾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1-10-16

一、如何在台湾地区申请商标注册
企业如果希望商标在台湾地区使用并得到法律保护,需要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在台湾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包括下列几个程序:

1、申请前查询
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可以考虑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通常情况下3-4个工作日可以得到查询结果。

2、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若查询结果显示没有他人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申请人可提出申请。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又称“尼斯分类”)的规定,商品和服务共分为45个类别。

3、审查
台湾智慧财产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会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定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申请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法有关禁用条款的规定以及是否同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如果经审查申请不符合注册规定,商标申请会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对商标注册当局做出的裁定不服,可于审定书送达之次日起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求。

4、公告和异议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台湾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在该异议期内,任何人可以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申请人可对该异议进行答辩。审查官将对异议结果做出裁定。

5、注册
如果商标申请在公告后三个月内没有他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便获准注册。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需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续展有效期为10年。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应在台湾商业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如果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连续3年对其商标没有在台湾进行商业使用,他人可以以注册人未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为由要求台湾商标注册当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台湾商标注册所需文件或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地址或注册国家
2、一份商标注册授权书(由本公司拟定)
3、20份商标图案;商标图案不大于5平方厘米
4、采用拟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之详细清单,及欲注册的类别
5、曾经使用拟注册商标的证明,例如广告,包装等,或拟使用该商标之声明

注:如果拟注册之商标已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及欧共体注册,则可申请优先权
名词解释   优先权:在与台湾有相互承认优先权之国家,依法申请注册之商标,其申请人于首次申请日次日起六个月内,向中华民国申请注册者,得主张优先权。 依前项规定主张优先权者,应于申请注册同时提出声明,并于申请书中载明在外国之申请日及受理该申请之国家。申请人应于申请日次日起三个月内,检送经该国政府证明受理之申请文件。主张优先权者,其申请注册日以优先权日为准

三、申请台湾商标注册者,应检具下列表件
1、申请书:必须使用商标主管机关印制之商标注册申请书。
申请书应注明商标名称、指定使用之商品类别、商品名称及申请人姓名、名称、住(居)所、营业所或事务所。
2、商标图样:应以坚轫光洁之纸料为之,其长与宽均不得超过五公分。
需十五张商标图样,如为彩色者,应另附黑白图样三张。
3、申请人文件:工厂登记证、营利事业登记证或公司执照复印件。
4、其它文件:如代理人委任书、正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

四、保护期
商标自注册公告当日起,由权利人取得商标权,商标权期间为十年。商标权期间得申请延展,每次延展专用期间为十年。申请商标权期间延展注册者,应于期间届满前六个月起至届满后六个月内申请;其于期间届满后六个月内申请者,应加倍缴纳注册费。前项核准延展之期间,自商标权期间届满之次日起算。

五、台湾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时间
整个注册手续需时14-22个月

六、注册台湾商标的有效期
每个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七、台湾商标注册须知
1、台湾商标期限
台湾商标保护期自注册日之起10年,可续展多次,每次5年或10年。

2、台湾商标种类
台湾商标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合商标。

3、台湾商标构成
台湾商标可以为平面(文字、图形、记号、颜色组合)。

4、台湾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商品明细;
(2)、代理委任书。

5、台湾商标使用规定
台湾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可能会被他人申请撤销。

6、台湾商标续展规定
台湾商标专用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需办理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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